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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限制級遊戲給未成年 恐觸法

2014/7/9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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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9日電)台北市社會局今天提醒,業者在租售、散布、展示陳列或提供下載限制級遊戲軟體時,應設置專區,並明顯標示滿18歲才能購買。

社會局表示,超商、3C賣場及網路商城等業者,須加強員工教育訓練,於租、售非普遍級的遊戲軟體時,應確認購買者年齡;若經查獲供應暴力、血腥、色情或猥褻遊戲軟體給兒少者,依法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社會局說明,根據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遊戲軟體依情節內容及程度分為「普遍級」、「保護級」、「輔導12歲級」、「輔導15歲級」及「限制級」等5級。

社會局指出,業者應將分級標識標於產品包裝正面左下方或右下方;若是線上遊戲,則應於遊戲軟體說明、下載、起始網頁或連結處旁註記明顯標示。

如未依規定做好分級並標示相關警語,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社會局表示,暑假期間,兒少使用電腦、接觸電玩的時間比上學日時多很多,提醒業者勿提供限制級遊戲軟體給未成年兒少以外,也呼籲家長多關心子女假期間的動向,有機會多安排戶外活動,促進親子感情。10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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