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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蓋工廠修復案惹議 北市:依文資法做

2015/12/29 13:14(12/29 13:4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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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9日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今批評,北市府將南港瓶蓋工廠修復交由北市產發局負責,外行領導專業,且預算不甩議會先斬後奏;北市府說此案將依文資法進行,預算是依規處理。

王鴻薇舉行記者會指出,南港瓶蓋工廠為台北市歷史建物,其修復需依據文資法規定進行。柯市府擬將其修復再利用作為新創基地,但修復計劃竟全由北市產發局主導,而主責單位文化局卻置身事外。

她說,過去對歷史建物修復不是由土地建物所屬機關進行修復,就是要求文化局介入,但南港瓶蓋工廠既非產發局所有,且具歷史建物價值,柯市府竟只用「產業視角」交由無文化專業背景的產發局進行修復。

同時,南港瓶蓋工廠修復預算於105至106年度合計編列新台幣1億1011萬元,還未經市議會通過,柯市府今年12月就急著發包801萬元的先期規劃案招標作業,完全不尊重議會。

此外,南港瓶蓋工廠土地與建物為國有財產署所有,其管理權尚未獲同意就進行修復計劃案,甚至連雙方公文往來都沒有,柯市府先上車後補票,完全是偷跑行為,文化局變成「文化推手」。

王鴻薇要求,北市府應立即邀集文化局、國產署及相關文資團體召開南港瓶蓋工廠修復工程會議;且在議會預算未通過前,停止先期計劃招標作業。

產發局主秘高振源表示,此案仍在備標,明年1月才公告,先期規劃案預算則是運用中央補助促參獎勵金方式及議會民國97年附帶決議進行,此案是由府內相關局處討論、產發局爭取負責,雖為局內首件處理歷史建物修復案,但會依文資法規定來尋找有經驗專業團隊進行。

文化局副局長田瑋則說,文化局雖為文化資產法主管機關,但個別單位均可負責文資修復責任,並舉總統府和自來水博物館為例說明,文化局從旁協助;另外,此案去年即確認朝青創基地目標發展,今年便和產發局及土開總隊確認釐清各自工作分配;且文化資產規畫和撥用是可分開處理,以減少空窗期。10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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