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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和平區長涉收賄撤職 8月22日補選

2020/5/30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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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30日電)台中市原住民自治區和平區長林建堂涉及收賄及背信罪,經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撤職及停止任用1年,台中市政府今天指出,預定8月22日進行補選,目前由和平區公所民政課長暫代。

台中市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林建堂於民國103年底當選區長前曾向地方的王姓人士募款,並承諾當選後區公所機要秘書職務由王姓人士舉薦,涉及準收受賄賂罪;林建堂另在民國96年間以其名義借名登記土地,後於106年否認借名登記並主張土地權利為依法購得,拒絕返還土地而涉及背信罪。

吳世瑋指出,林建堂去年6月經監察院彈劾通過並送公懲會,公懲會於25日公告林建堂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依法規規定,由市府派員代理且代理人員應以山地原住民為限,經通盤考量後,派任具有行政經驗的和平區公所民政課長古志偉代理。

吳世瑋說,由於林建堂上任未滿2年,依規定應自林建堂去職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市府已發函選委會辦理區長補選事宜,預定8月22日進行補選,古志偉代理至補選完成、且新任當選區長於公告當選並宣誓就職前1天為止。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直轄市下轄區由山地鄉改制者,改稱「山地原住民區」,可進行區長、區代表選舉,並享相關地方自治權限。(編輯:戴光育)10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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