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生煤條例興訟遭駁回 中市府研議是否提救濟
2021/11/8 19:14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8日電)行政院函告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中巿不服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遭駁回。中市府今天除對此表示遺憾外,將等收到法院裁判書檢視相關理由後,再決定是否提出救濟。
行政院宣告台中市生煤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案,台中市政府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撤銷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認定,中巿應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且行政院函告的性質也不是行政處分,裁定駁回。
中市府對此表示遺憾外,並指出將等收到法院裁判書檢視相關理由後,再決定是否提出救濟。
市府表示,依即將生效的憲法訴訟法意旨,須用盡審級救濟程序後,才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的判決。因此,市府始提起行政訴訟,在提起訴訟同時,台中市議會也於109年9月17日向司法院聲請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令。市府與市議會將持續盡一切努力為守護中部空氣品質努力。
市府指出,台中火力發電廠是台中市最大固定污染源,對中南部空品具關鍵性影響,市府將持續努力改善空品。(編輯:謝雅竹)1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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