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性騷擾同事客戶加害大宗 台中警籲蒐證自保
2025/11/18 10:33(11/18 10:57 更新)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8日電)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今天表示,據勞動部調查,職場性騷擾加害者以同事與客戶為大宗,遇到時應設法蒐證,錄音、錄影或尋求在場證人協助,為後續報案提供重要依據。
婦幼隊發布新聞稿說,25日為「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據勞動部2024年工作場所就業平等調查,每年約0.8%男性、3.6%女性勞工遭遇職場性騷擾,就女性受僱者觀察,加害者為「同事」及「客戶」各占47.2%及41.7%。
婦幼隊舉例,1名任職診所前台的護理師遭病患摸臀,立即反應並報案,卻被親友勸退「如果你沒有證據,小心被告誣告。」主管輕描淡寫的態度與親友焦慮提醒,讓被害者深感壓力,以離職告終。
此外,另名實習教師面對前輩性騷擾選擇忍耐,擔心教育圈人際關係緊密,一旦申訴很容易被貼上「愛找麻煩」標籤,影響就業機會。案例顯示許多職場性騷擾被害人沒申訴,導致職場性騷擾持續發生。
婦幼隊呼籲遇性騷擾應勇敢拒絕,第一時間大聲喝止,讓加害者知難而退,也應設法蒐證,錄音、錄影或尋求在場證人協助,為後續報案提供重要依據。
婦幼隊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以圖文重點宣導「職場性騷擾」相關法律常識及救濟途徑,提升民眾自主防衛意識,另於25日前辦抽獎活動。(編輯:李明宗)1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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