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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醫療園區停車場收益爭議 新北市府:有收權利金

2026/4/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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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2日電)新北市議員山田摩衣今天指出,市府為增加板橋醫療園區BOT案投標意願,補助7億元建停車場,但未來收益竟全由廠商收受。市府澄清有向業者收取權利金,收益並非完全歸業者所有。

板橋醫療園區BOT案(興建-營運-移轉)於昨天截止第2次招商公告,民進黨籍議員山田摩衣今天在議會質詢指出,市府為增加廠商投標意願,撥款新台幣7億元補助興建停車場,但未來停車費收益竟全數由廠商收受,質疑拿納稅錢補貼廠商。

山田摩衣指出,為了招商成功,衛生局已將許可期間從50年延長至55年,並調降營運初期的急性病床門檻到100床,且額外編列9.1億元補助金,包含2.1億元補助100床長照住宿機構,以及7億元補貼廠商興建停車場(新增280個車位)。

山田摩衣認為,交通局撥款7億公帑蓋停車場,平均每個車位興建成本高達250萬元,但未來營運後的停車費收益卻不回補「停管基金」,反而由廠商全額納入囊中。根據估算45年營運期內廠商可收取的停車費逾18億元,對比僅約2539萬元的停車場與景觀工程建造成本,市府的補貼政策顯然極度不對等。

衛生局長陳潤秋回應,該案是採BOT加BTO(興建-移轉-營運)概念,且並非只是蓋一般停車場,也要考量需要做醫療的量體,因此成本會比一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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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潤秋說,停車場與住宿式長照機構建物權狀仍屬市府所有,再委託業者經營,並非將資產完全交由民間,整體BOT案無論是醫療設施、美食街或停車場,市府都有向業者收取權利金,相關收益並非完全歸業者所有。

交通局長鍾鳴時強調,BTO精神在於,興建完成後政府給付給投資商一筆錢,由投資商持續營運,後續獲得的利益當然需要還給政府,並非所有錢都歸營運商或投資商。(編輯:李亨山)1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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