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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廚餘養豬屢勸不聽 嘉義新港養豬戶遭罰346萬元

2026/4/16 16:32(4/16 17: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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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新港鄉林姓農民承租農地養豬,並以廚餘飼養豬隻,且未設置圍籬導致豬隻逃逸,經多次規勸仍未改善,16日家畜所依法裁處重罰新台幣346萬元。(嘉縣家畜所提供)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傳真 115年4月16日
嘉義縣新港鄉林姓農民承租農地養豬,並以廚餘飼養豬隻,且未設置圍籬導致豬隻逃逸,經多次規勸仍未改善,16日家畜所依法裁處重罰新台幣346萬元。(嘉縣家畜所提供)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傳真 115年4月16日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16日電)嘉義縣新港鄉林姓農民承租農地養豬,並以廚餘飼養豬隻,且未設置圍籬導致豬隻逃逸,經多次規勸仍未改善,家畜所今天依法裁處重罰新台幣346萬元,並限期清除豬隻。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2月3日上午接獲通報,指新港鄉一處承租農地疑似違規飼養豬隻,隔日即會同縣府農業處前往現場會勘。

經查發現,林姓養豬戶向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承租土地,違規飼養約60餘頭豬隻,現場堆置大量廚餘桶、塑膠餐盒及農業資材,環境髒亂,並有部分豬隻逃逸至防汛道路等情形。

家畜所當場要求業者立即停止以廚餘餵養豬隻,並設置適當圍籬防止豬隻逃逸,以降低環境污染及疫病傳播風險。然而,該養豬戶屢經查察與規勸仍未改善,持續以廚餘養豬並有繁殖情形,至今已查獲3次違規。

家畜所說,本案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飼料管理法及畜牧法等規定辦理裁處,由於違規情節重大且屬累犯,預計裁罰金額合計高達346萬元。

其中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各裁罰170萬元;另未設置圍籬及未辦理牧場登記等違規事項,分別處以3萬元至15萬元不等罰鍰。

家畜所表示,已完成該場3次豬隻採樣送驗及移動管制,檢驗結果均為非洲豬瘟陰性。此外,亦密集派遣消毒車及獸醫師前往現場執行環境消毒與豬隻健康監測作業,持續進行嚴密監控,以確保整體養豬產業生物安全。(編輯:陳清芳)1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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