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河賽骨折無保險理賠 花蓮體育會:確有行政疏失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22日電)花蓮民眾陳情,參加縣長盃拔河賽不慎受傷骨折,卻發現執行單位沒有投保公共責任意外險。花蓮縣體育會表示,確實有行政疏失,會負擔醫療及照護費用,持續與選手調解。
無黨籍花蓮縣議員楊華美接獲民眾陳情,4月在明義國小參加縣長盃5人制拔河比賽,比賽過程因場地距離過近,加上裁判噪音彼此干擾,造成選手在比賽中摔倒受傷骨折。
民眾陳情表示,後續討論賠償,才發現賽事沒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執行單位甚至表示,因活動屬於推廣性質,未編列保險預算,事發後各單位間推諉責任,消極處理。
楊華美表示,要求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啟動行政調查,釐清賽事經費申請與核銷流程,尤其是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為何仍能核准辦理,是否涉及行政疏失。
楊華美認為,針對花蓮縣體育會及相關單位在事件中推諉態度,也要求縣府評估,依情節輕重暫停、扣減甚至追回相關補助經費。
對此,花蓮縣體育會說明,事後調查確有行政疏失,承辦單位未依規定投保公共責任意外險,已要求各委員會在賽事活動前7天要完成保險投保及檢附證明文件送體育會核備,未依規定投保,會立即撤銷辦理名義、不予核銷相關經費,必要時停止活動辦理。
花蓮縣體育會表示,事發後有協助受傷選手就醫及關懷,體育會及拔河委員會2度派員出席調解會,考量傷者醫療支出為新台幣5萬元,主動提出自籌10萬元慰問金協助復原與照護。
花蓮縣體育會表示,因雙方對求償項目及金額有差距,未能達成共識,目前已提第3次調解。(編輯:陳仁華)115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