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娛樂陳沂酸肉體斂財判賠 羅志祥:終獲正義2016/5/10 19:29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10日電)藝人羅志祥不滿遭活動主持人陳沂指「肉體斂財」提告求償,台北地院今天判決陳沂應賠償新台幣30萬元;羅志祥表示,終於獲得正義。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支持中央社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小額贊助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