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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將強制科技業向媒體付費 Google拒絕

2020/6/1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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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雪梨1日綜合外電報導)澳洲政府即將強制實施收入分享方案,要求谷歌(Google)等科技巨擘每年支付數以億計美元補償澳洲新聞媒體。對此,Google已經拒絕。

Google澳洲最高主管表示,每年從新聞相關廣告賺進的收入僅1000萬澳幣,根本只有政府監督機構估計金額的九牛一毛。

澳洲將公布計畫,強制大型網路公司分享在其服務平台刊登新聞賺進的廣告收益,全世界都在密切關注澳洲此舉。

澳洲競爭及消費者保護委員會(ACCC)估計,Google和臉書(Facebook)每年在澳洲的廣告收入合計約60億澳幣。

大型新聞發行商要求Facebook和臉書這兩家公司每年至少支付10%所得給本地新聞機構,他們說,這兩家全球性科技巨擘讓本地新聞機構廣告收入大減。

Google澳洲總經理席瓦(Mel Silva)表示,這個數字完全不切實際。

席瓦昨天在部落格貼文說:「我們都同意高品質的新聞擁有極大的社會價值,但我們也得了解經濟。」

她說,Google去年靠新聞相關搜尋旁的廣告點閱,僅賺進1000萬澳幣。

她說:「我們的營收很大一部分並非來自新聞搜尋,而是來自有商業意圖的搜尋,例如某人搜尋『跑鞋』,接著點擊廣告。」(譯者:鄭詩韻/核稿:嚴思祺)1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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