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失聯 無法調通聯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5日電)國立嘉義大學一名男學生失聯近1個月,家屬報警協尋,但因通保法修正條文實施,限制調閱手機通聯紀錄,令警方備感無奈。
嘉義市警方今天表示,就讀嘉義大學物理系一年級的李姓男學生,一年級下學期因明顯曠課,5月初原本由母親陪同辦理休學;但後來又改變念頭,表示要留校準備轉學考試。
但是,李生自6月9日起即離開宿舍,學校無法通知他參加期末考,校方詢問與李生有在玩線上遊戲的同學,發現李生最後一次上線是6月8日。
由於李生未到校參加期末考,手機也不接,校方與家長在6月24日報警協尋;但因通保法修正條文剛實施,限制調閱手機通聯紀錄,增加警方找人的困難度,李生目前仍下落不明。
警方表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簡稱通保法)修正條文自今年6月29日起施行,由於大幅限縮檢警偵查犯罪、協尋的專業職能,可能造成社會治安隱憂與民眾對打擊犯罪的期盼。
由於通保法修正條文新增「司法警察官調查最重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調取通信紀錄必要時,需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再向法官聲請核發調取票,警方認為程序繁瑣費時,將影響偵辦時效。
況且,對於輕微犯罪、違序事件、失蹤協尋、急難救助等為民服務案件,也因受限通保法,而無法及時調閱通信紀錄與使用者資料,將導致民眾失去既有權益保障。
警方表示,過去類似的民眾失聯事件,只要調閱通聯紀錄,很快就能找到,如今卻窒礙難行,這只是其中一個案例,也是冰山一角,對於「緊急救援」恐怕會造成重大衝擊。
嘉義市警察局統計,自民國101年至今,市警局受理自殺(含燒炭、吞安眠藥、喝農藥、割腕、跳樓、跳水等)等「緊急救援」案件,約有550件,若無法即時調閱通信紀錄,恐怕將延誤挽回民眾寶貴生命的黃金時機。
警方指出,通保法修正條文實施後,已有員警反映,新修法實施的結果將「保障加害者隱私權」,反而影響廣大民眾生命、財產法益的救援權,如同變相「打擊治安、保護犯罪」。
對此,嘉義市警察局長薛清蓮表示,警察有預防及打擊犯罪的義務與決心,但通保法修正條文的確也有窒礙難行、衝擊治安之處,希望各界重視、妥適再度修法,以兼顧「人權保障」與「治安維護」的平衡。10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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