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竄改食品效期標籤 雄檢起訴12人求重刑

2015/10/28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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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8日電)見豐貿易、東海食品和霖豐食品等業者涉嫌竄改食品效期標籤販售案。高雄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12人,並求處重刑。

見豐貿易公司、霖豐食品公司及東海食品行,涉嫌竄改過期進口食品有效日期後加以販售,高雄地檢署偵辦後,認定被告鄭淑珠、王耀榮等12人,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詐欺取財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

檢方查出,見豐、霖豐公司負責人鄭淑珠、東海負責人王耀榮等販售自國外進口食品,銷售對象遍及大型知名超市、商場、餐廳,卻為圖謀私利,涉嫌共同以製作不實效期標籤貼在食品上,或以較便宜價格販售過期食品給知情東海食品行,轉售予不知情船務公司和餐廳業者,供船員及消費者食用。

檢方並查出東海食品行的王耀榮祖孫三代為貪圖小利,自民國103年7月起由王耀榮以市價1折的價格,向見豐公司購買即期或過期食品後,再以松香水除去原有效期限重新蓋印不實效期章,或製作不實效期標籤再黏貼至食品外包裝後,以市價4折價格銷售予不知情船務公司等。

全案偵結,檢察官起訴鄭淑珠、王耀榮等12人,並表示被告罔顧大眾健康遭受危害之風險,牟取暴利,置全體消費者權益於不顧,犯罪情節重大,均建請從重量刑。1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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