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核廢回饋金 改非齊頭式發放現金
2016/3/29 16:41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9日電)蘭嶼核廢料貯存場回饋金,監察院對發放現金有意見;經濟部和監察院溝通後,將循往例現金發放,但非齊頭式,特別照顧學童和長輩。
核廢料貯存場放在蘭嶼鄉,台電每3年會編列租用土地租金和回饋金給鄉民。民國101年至103年台電編列新台幣2.2億元,蘭嶼鄉公所趕在去年底將計畫送到台電。
監察院不同意循往例,發放現金。蘭嶼鄉公所提出改良式現金發放,除每人可領到4萬元現金,學生加發3000元獎學金,長輩加發5000元的營養補給金。
經濟部、台電和監察院溝通後,今天同意蘭嶼鄉公所提的「非齊頭式」發放。
台電公司表示,蘭嶼鄉公所提土地租用回饋金計畫,已獲得監察院同意,會儘快發放給蘭嶼鄉民。10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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