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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修規定 性侵假釋電子監控將延長

2016/4/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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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3日電)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今天說,為配合社會對性侵害防治要求,兼顧受保護管束假釋出獄人犯人權,原本電子腳鐐受限「3個月1期,必要時報請延長」規定,將改監控到底(至假釋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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