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獲許可證處理廢油 環保公司遭法辦
2017/6/14 16:56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14日電)彰化檢方會同彰化縣環保局查出彰濱工業區內的大鉦環保公司,未取得許可證卻處理廢油,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業者送辦。
環保局指出,去年高雄市環保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發生爆炸,疑為回收廠在焚燒廢棄物時燒到爆炸物品,高雄檢警循線追查搜索南投市冠好公司以及高雄市璞石公司,其中冠妤公司人員供稱曾把有害事業廢棄物交由大鉦公司處理。
彰化縣環保局人員今年5月進入大鉦環保科技公司進行稽查,發現廠區內堆置了大量裝有不明物質的鐵桶,稽查人員打開鐵桶,一股具刺激性的異味撲鼻而來,桶內裝的則是不明的液體,廠方人員辯稱是熱烈解所使用的原料。
環保局指出,由於廠方人員無法提出單據佐證,稽查人員因此當場取樣進行檢驗,發現是屬於易燃性的有害事業廢棄物的廢油,因而報請彰化地檢署偵辦;地檢署檢察官施教文、朱健福昨天率領環保局等單位,昨天前往位於彰濱工業區的大鉦環保公司以及大鉦環保公司位於雲林縣的辦公室。
檢方查扣公司帳冊等文件資料,同時約談公司負責人蔡姓男子以及林姓公司經理,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偵辦。10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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