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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欽良涉詐貸逾一億元 檢方起訴籲從重量刑

2019/1/4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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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南投4日電)藝人小潘潘的先生江欽良涉用人頭購買草屯鎮以及恆春鎮土地,然後向草屯鎮農會、恆春鎮農會等貸款新台幣一億多元,檢方認為江欽良涉犯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請法院從重量刑。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在偵辦草屯鎮農會賄選案時,發現江欽良涉嫌以人頭購買土地,然後向草屯鎮農會貸款,檢方在106年10月率領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等單位前往草屯鎮農會、江欽良住處等地點進行搜索,帶回江欽良、前草屯鎮農會理事長李崧存等人進行約談,江欽良訊後,檢方諭令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

南投檢方今天發出新聞稿指稱江欽良涉犯偽造文書、違反公司法等罪提起公訴,檢方指出,江欽良透過江男、廖男等人頭,購買南投草屯鎮日新段的土地,然後再向草屯鎮農會貸款,而除了向草屯鎮農會詐貸外,江欽良也用類似手法透過10多人頭購買屏東恆春鎮龍泉水段土地,將大片土地分成小塊後安排10多人買下,向恆春鎮農會及長治鄉農會貸款。

檢方統計,江欽良向草屯鎮農會、恆春鎮農會以及長治鄉農會詐貸的金額,合計約有新台幣一億元,江欽良所為涉犯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背信等罪,依法提起公訴。(編輯:方沛清)10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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