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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逸馨園茶坊涉占用共有地 二審判先拆屋還地

2020/3/3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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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板橋南雅夜市逸馨園茶坊涉占用共有地,土地所有人之一三邦公司訴請逸馨園拆屋還地並聲請假執行,一審判三邦全勝訴;經上訴二審審理中;二審今天就假執行部分判三邦勝訴確定。

本件假執行標的為拆屋還地,法界人士指出,「假執行」是指民事判決尚未確定前而先為執行,假執行制度目的,使原告不因被告藉由上訴拖延而蒙受損害。

全案緣於,三邦實業有限公司提告拆屋還地並聲請假執行,請求江信東應將坐落新北市板橋區的逸馨園茶坊等建物拆除,並將土地騰空返還給三邦公司以及其他全體共有人。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三邦公司勝訴,准三邦公司以新台幣5857萬6000元作為擔保後得於本判決確定前先為假執行(拆屋還地)。江信東不服敗訴以及假執行獲准而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三邦公司已繳擔保金5857萬6000元。

二審就假執行部分,先為辯論及裁判,今天認定江信東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不得再上訴而確定。本訴部分續行審理中。(編輯:張銘坤)10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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