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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扣押贓款35萬元 前中壢分局員警遭起訴

2020/7/6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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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6日電)桃園市警察局中壢分局偵查隊一名34歲陳姓偵查佐,涉嫌2度侵占扣押的詐騙集團車手款項共35萬元,遭分局發現主動送辦,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今天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桃園地方檢察署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34歲陳姓偵查佐所屬的偵查小隊,去年9月查獲李姓詐騙車手提領贓款,當場扣得現金新台幣37萬5000元等贓證物,同年12月,又查獲徐姓少年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當場扣得現金47萬元,兩起案件的扣押物品都交由陳姓偵查佐保管。

地檢署表示,沒想到陳姓偵查佐在去年9月23日將李姓詐騙車手扣押物品辦理繳入地檢署贓物庫時,僅入庫22萬5000元,將其中15萬元侵占入己,同年12月9日將徐姓少年車手扣押物品辦理繳入贓物庫時,也僅辦理入庫27萬元,將其中20萬元侵占入己。

地檢署指出,中壢分局偵查隊在4月底實施內部稽核時,清查比對扣押物品清冊後發現入庫贓款有短少,主動將陳姓偵查佐移送桃園地檢署,並由肅貪組檢察官葉益發偵辦。

地檢署表示,陳姓偵查佐所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嫌,陳姓偵查佐在偵查中已自白犯行,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35萬元,因此建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減輕其刑。

中壢分局副分局長洪漢周傍晚表示,陳姓偵查佐案發後已於4月主動請辭並配合司法調查。(編輯:李錫璋)1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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