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撞傷游泳教練 女運將和解獲不起訴
2020/9/17 16:13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70歲曾姓女運將去年11月間駕駛計程車行經北市吉林國小時,疑因煞車失靈衝往家長接送區,林姓男游泳教練被撞重傷。曾女事後與林姓教練和解。北檢將曾女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曾女去年11月18日下午5時30分許駕駛計程車行經吉林國小時,衝往對向的人行道家長接送區,將學校游泳社團林姓男教練撞成重傷,現場無呼吸心跳,警消獲報立即將林男送往馬偕醫院搶救。
事故造成現場人行道上停放的14輛機車損壞,肇事計程車車頭也撞爛。警方進行酒測,曾姓女駕駛酒測值為0,她辯稱因煞車失靈肇事。警方依過失傷害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曾女案發後與林姓教練達成和解,林男具狀撤回告訴,北檢將全案不起訴處分。(編輯:方沛清)10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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