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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偷拍護理師更衣 醫師稱有精神病仍被判6個月

2020/11/4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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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4日電)在彰化一間醫院擔任主治醫師的李姓男子,涉嫌在值班室安裝攝影鏡頭偷拍護理師換衣服及上廁所,李男雖辯稱有精神疾病,但彰化地院仍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決書,醫院擔任主治醫師的李男,去年8月利用可以上網和智慧型手機連接的攝影鏡頭,在院內廁所偷拍護理師如廁,護理師發現有人偷拍放聲尖叫,通報醫院工作人員和保全。

李男將攝影鏡頭和手機丟入馬桶沖掉,但醫院工作人員還是找到攝影鏡頭等物品報警處理;檢警偵辦時發現李男除了在廁所偷拍外,還曾在值班室安裝攝影鏡頭,偷拍護理師更換衣服。

彰化地院法官審理本案時,被害護理師向法官表示,案發後一直有恐懼感,李男身為醫師應有高道德標準,平時受人尊敬的醫師卻涉嫌偷拍,讓人無法置信、憤怒及噁心,她和同事雖然離職,但仍活在不安全感中,希望可以從重量刑。

李男解釋,他已婚、育有2子,因為罹患精神疾病持續就診中,希望給予自新機會;檢察官則請法官考量被告在第一時間否認犯行,警方並發現被告從民國105年開始偷拍,犯行時間長,請法官從重量刑。

地院認為,被告犯罪手法雷同,擔任醫師收入遠高於國民平均薪資,依刑法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2000元折算一日。本案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0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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