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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反年改人士涉性侵少女 最高院判5年9月定讞

2021/8/17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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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被視為彰化反年改人士的吳萬固被控對2名少女以「玩身體接觸遊戲」之名,與其中一名發生性關係,另名少女雖拒絕,但被迫拍攝他與少女的性行為,最高法院判處5年9月定讞。

判決指出,吳萬固與妻子為彰化縣政府審查合格的寄養家庭,他於民國107年2月向一名少女表示想玩「身體接觸遊戲」,事成後給新台幣1000元,少女應允,吳也要求另名少女一起玩遭拒。

107年農曆春節期間,吳萬固駕車載著2名少女返回住處,並趁機與少女發生性關係,又叫另名少女以手機拍攝過程,事後分別給2名少女1000元、200元。其中一名少女事後告知友人,友人告知社工,事情才曝光。

吳萬固辯稱,2名少女曾有多次偷竊紀錄,有告誡她們如果再犯會報警處理,2人懷恨在心,才有這些不實指控。

彰化地方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性交行為既遂罪及未遂罪,判處吳萬固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9月,台中高分院、最高法院均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方沛清)11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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