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修反滲透法 陸委會:樂觀其成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2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反滲透法修正草案。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說,反滲透法目前所規定的罪刑遠遠不夠,且不管訂了什麼規定,中共都可以找到漏洞去處理,所以立委所提各項罪刑修法,陸委會都樂觀其成。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反滲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內政部次長吳堂安等人列席。其中,民進黨立委黃捷等人提案,禁止任何人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助選對象,由候選人擴及包括「擬參選人」。
內政部書面報告指出,因反滲透法未就「擬參選人」有明確定義,參考政治獻金法針對擬參選人的定義,包含特定期間內已依法完成登記或有意登記參選公職的人員,若認為反滲透法有將擬參選人納入規範對象必要,建議應予明確界定。
法務部報告則表示,在未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法定程序公告登記前,參選與否為一浮動狀態,擬參選人表態與否及參選意願,無客觀判斷標準;修正草案將擬參選人列為規範標的,與選罷法相關規定並未一致,是否與法律體例及刑罰明確性原則相符,尊重主管機關及立法院審議結果。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質詢時問,反滲透法上路至今,民國112年到114年間,8成以上案件都不起訴,她要問反滲透法成效為何。梁文傑說,他不認為這部法沒有作用,「有的時候起訴但判決無罪,並不代表真的無罪」,所謂判決無罪只是沒辦法證明它符合法條規定的罪證而已。
梁文傑表示,目前反滲透法有兩個問題,第一,它所規定的要件非常特定,例如在選罷法部分,是針對已經登記參選的才算,還沒登記參選就不算,就算這次修法納入擬參選人,「它還是可以更早一步,就把資金到位」、「中共的手法永遠比我們快」,不管訂了什麼規定,中共都可以找到漏洞去處理。
梁文傑說,第二,反滲透法目前所規定的罪刑遠遠不夠,主要是針對政治活動、競選,社會秩序部分包括聚眾鬥毆、恐嚇公眾等,但現在很多滲透類型是去製造謠言、打人或潑漆,所以立委所提各項罪刑修法,陸委會都是樂觀其成。
梁文傑表示,因為罪刑列舉是有限的,中共可以叫在地協力者、滲透對象做的事是無限的,例如對某人潑漆在刑法中不算什麼罪,但會造成心理恐懼。反滲透法主要問題不在於法律有用或沒有,而是修法無法跟上中共翻新的腳步。
梁文傑說,最重要的問題是,法院在判決時要證明是受到對岸的指示才來做這些事,但往往指示範圍、對象是曖昧不明的,例如某公司負責人、某單位,不屬於中共黨政軍;反滲透法還是有用,但要討論如何讓它更完善。(編輯:林興盟)11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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