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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領住警器 北市消防員判刑2年緩刑5年

2022/1/19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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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9日電)范姓男子任職台北市消防局期間涉嫌詐領住宅警報器245組,又涉嫌竄改同事發放住警器的紀錄,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等罪判處范男2年徒刑,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原本任職台北市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松山中隊八德分隊的范姓男子,負責消防設備安全檢查事務,他涉嫌自民國107年至108年間製作不實申請表格及領用表,詐領245組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台北市消防局稽查時發現有異,查出范男為求住警器推廣績效,詐領住警器,將他記一大過處分,移交政風單位調查,並調往中山中隊圓山分隊。目前停職中。

檢方另查出,范男曾為了衝績效,發送5組住警器給民眾,事後發現同事早已發送住警器給5名民眾,但范男未向民眾取回,反而使用同事的自然人憑證登入消防局系統,竄改同事發放住警器的紀錄,將其中5組住警器編號改為自己發放的住警器編號。

檢察官查無范男轉賣或轉贈住警器的證據,去年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起訴范男。(編輯:李亨山)11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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