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酒駕2次沒學乖 男黃湯下肚又自撞火燒車險沒命

2022/3/13 14:40(3/13 18:55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3日電)埔里鎮鬧區今天清晨發生自撞火燒車事故,路人趕緊救出蕭姓男駕駛,警方對蕭男施以呼氣酒精測試達0.64毫克,也發現蕭男早就有2次酒駕紀錄,全案將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法辦。

29歲蕭男從外地來埔里鎮與朋友聚會喝酒,今天清晨駕車返回民宿途中,行經埔里鎮仁愛路撞上圓環護欄導致車輛起火,路過民眾趕緊拖出蕭男並報案送醫,原以為是一件單純的車禍事故,但警方依程序酒測,赫然發現蕭男呼氣酒測值達0.64毫克,明顯超標。

南投縣警察局埔里分局今天發布新聞資料表示,仁愛路圓環清晨發生一起火燒車事故,經查為蕭男酒後駕駛小客車自撞圓環護欄引發車輛起火,蕭男經送醫診斷後右腳骨折;員警對蕭男施以呼氣酒測,數值達0.64毫克,出院偵訊後以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埔里分局調查,蕭男民國104年、108年各有酒駕紀錄,這次第3度酒駕肇事,屬10年內再犯,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行政罰部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10年內駕駛汽車第2次酒精濃度超標,處最高額12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按前次違反所處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

埔里分局表示,立法院111年1月24日三讀修正通過加重酒駕刑罰,增訂加重結果犯與再犯的罰金刑,也延長再犯重罰年限,請民眾絕對要重視並強力要求自己及親友不要酒駕,共同維護交通安全。(編輯:陳仁華)111031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