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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慶京籌到1億8000萬元保證金 預計晚間完成交保

2025/7/24 19:00(7/24 21: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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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中)。(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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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4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21日裁定沈慶京1億8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及配戴電子腳環及個案手機。沈慶京今天完成辦保,傍晚提訊到法院,預計配戴電子腳環後,離開法院。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11人,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北院21日傍晚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均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北院裁定,李文宗以自己名義提出新台幣2000萬元、沈慶京提出1億8000萬元(其中至少1億元需以自己名義提出)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並分別限制住居在新竹市北區及台北市大安區住處,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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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也要求李文宗、沈慶京遵守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以及自停止羈押之日起接受配戴電子腳環(左腳)及個案手機。如果2人8月1日中午12時前未具保完成,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李文宗昨天完成辦保。

沈慶京今天自台大醫院出院送回台北看守所,下午繳納1億8000萬元保證金,北院傍晚近5時派囚車前往北所提解沈慶京到北院,安裝配戴電子腳環、個案手機後即可獲得保釋,離開法院。(編輯:張銘坤)11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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