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柯文哲提抗告 求高院裁准同步即時公播
2025/12/10 11:33(12/10 11:5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0日電)前台北巿長柯文哲聲請京華城案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應公開播送,不服北院裁准為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內公開播送,提起抗告,請求台灣高等法院自為裁定准予同步即時公開播送。
台北地院審理被告柯文哲等人的京華城等案,明天起(12月11日)密集審理進行言詞辯論;柯文哲日前聲請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應公開播送。
合議庭2日裁定准許,並指依規定,應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內公開播送,播送範圍被告對象,不只柯文哲,就本案其餘當事人及參與人全案之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均公開播送。
台北地院今天表示,收到柯文哲抗告狀,目前尚未收到其他當事人提起抗告,將儘速整卷送往台灣高等法院,由高院就抗告案審理准駁。
根據柯文哲抗告狀,北院原裁定准予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內公開播送,有適用法律錯誤,因為「事後」播送,直接剝奪新修正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但書所賦與法院就個案審酌決定何謂「適當」公開播送方式的權限。
重點在於,法條規定是合議庭得依職權裁定「適當」方式實施公開播送,並未禁止「同步」、「即時」之公開播送。因此提起抗告,請求上級法院的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並自為裁定准予「同步」、「即時」之公開播送。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案件由台北地院審理。(編輯:張銘坤)1141210
- 京華城案柯文哲提抗告 求高院裁准同步即時公播2025/12/10 11:33
- 2025/12/10 10:35
- 2025/12/03 21:1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京華城等案言辯宣判後5日公播 柯文哲提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