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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榮總行政助理性騷擾女患者 判刑6個月確定

2026/2/28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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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8日電)台中榮總精神部行政助理梁姓男子,113年7月假借要拿取物品,引領1名女患者至儲藏室,卻碰觸對方胸部,經被害人提告,法院一、二審均不採信梁男辯詞,判處6月徒刑確定。

依據檢方起訴書指出,梁男為台中榮民總醫院精神部行政助理,協助護理師執行照顧精神病患工作,梁男於民國113年7月18日下午1時,假借要拿取物品,引領1名女患者一同進入榮總精神部院內儲藏室。

梁男趁拿物品給對方後,趁女子未及注意之際,用手肘推擠碰觸對方的胸部而性騷擾得逞。經被害人報案提告,檢方偵辦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梁男起訴。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梁男否認性騷擾犯行,並辯稱交給對方巧克力後,用手勢示意離開,並無性騷擾。但法院調閱儲藏室監視器,及被害人證詞等證據,認定梁男犯行明確,去年11月間判梁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參酌各項證據,梁男否認犯罪等抗辯無理由。二審於今年2月24日判決駁回,不得再上訴。(編輯:李錫璋)11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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