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喝保力達未待酒精消退騎機車 撞死行人遭訴
2026/4/8 10:56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8日電)陳姓男子今年元旦在台中某工地飲用保力達,未待酒精消退騎機車上路,行經某路口撞上1名行人,造成傷重不治,陳男經呼氣酒測值超標,被檢方起訴將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
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陳姓男子於民國115年1月1日上午8時許,在工作的台中市某處工地外,飲用含有酒精成分的保力達飲料。
陳男同日中午11時30分,在體內酒精成分尚未代謝殆盡時,騎乘機車離開工地,行經烏日區一處巷口時,未注意陳楊姓行人徒步穿越道路撞上對方,造成行人當場倒地,並受有頭部外傷、創傷性顱內出血及顱骨骨折等傷害。
警方獲報到場後,對陳男進行酒測,酒測值每公升0.53毫克。傷者經緊急送醫後,因中樞神經損傷,延至1月2日晚間11時4分,傷重急救無效而宣告死亡。
全案經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據相關證據,將陳男依刑法公共危險致死罪嫌起訴,將由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編輯:李錫璋)115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