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台南市經發局科員涉貪收賄 一審判刑3年6月

2026/4/29 15:5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9日電)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張姓科員負責辦理「109年度新吉工業區景觀植栽維護管理及清潔勞務採購案」招標簽約及履約驗收,卻向廠商收賄,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判刑3年6月,可上訴。

台南地院今天宣判,張姓科員共同犯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判刑3年6月。褫奪公權4年。

零售商行李姓負責人共同犯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判刑2年。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5萬元。

履約邱姓廠商犯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判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褫奪公權2年,緩刑3年。

台南地院表示,張姓科員負責辦理「109年度新吉工業區景觀植栽維護管理及清潔勞務採購案」招標簽約及履約驗收;邱姓廠商為求後續履約請款順利,民國109年7月2日將10萬元交給零售商行李姓負責人,作為請託張姓科員協助履約請款對價,由張、李2人收受朋分。(編輯:張雅淨)1150429

支持中央社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小額贊助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