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啟動毒駕修法工程 研議提高刑責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日電)法務部今晚表示,毒駕挑戰法律底線,更對民眾安全及社會治安構成重大威脅,已全面啟動毒駕防制修法工程,研議提高刑責、嚴格假釋門檻,同時溯源澈查,避免兒少淪為毒品共犯。
立法委員陳培瑜、范雲及吳思瑤今天與學者專家召開毒駕防制記者會,提出遏止毒駕犯罪相關建議。法務部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已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並與司法院及相關部會展開跨院部協調,加速推動相關法制修正。
法務部指出,考量毒駕與酒駕行為的本質及危害性不同,將朝毒駕與酒駕分別規範方向修法,儘速提出修正草案,全面提高毒駕行為法定刑度,並強化相關處罰機制,以符合罪責相當原則。
在查緝毒品犯罪方面,法務部表示,已責成台灣高等檢察署統合六大緝毒機關,將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列為查緝重點,透過安居緝毒等專案向上溯源、向下刨根,打擊毒品犯罪網絡。
法務部指出,自刑事訴訟法將不能安全駕駛罪納入預防性羈押範圍後,自115年5月15日至26日止,各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毒駕案件共聲請預防性羈押30件,其中21件獲法院裁准,展現壓制毒駕犯罪決心。
此外,法務部表示,預計6月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討論是否將依托咪酯類毒品由第二級毒品提升為第一級毒品;若經審議通過並公告,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或施用依托咪酯類毒品的刑責將大幅提高,以強化嚇阻效果。
針對毒品戒癮與再犯防制,法務部指出,將持續依循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結合醫療、司法及社政資源,協助施用毒品者戒癮復歸社會;但若涉及毒駕行為,仍將依法嚴懲,保障用路人安全。
法務部也表示,已與司法院就少年涉毒案件偵辦程序持續研商,推動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以強化檢察官在少年移送前程序的角色,避免程序割裂造成偵查斷點,並持續提升毒品檢驗量能及檢討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規定。(編輯:蕭博文)1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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