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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坪改革估公設比可降5% 沒買車位免負擔車道面積

2025/9/25 20:03(9/25 20:1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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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台北市南港區建物景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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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5日電)為降低公設比、避免買房坪數灌水,內政部推動虛坪改革修法,增列電梯為免計容積項目、限制管委會使用空間,也要將停車位及車道空間調整為專有,沒買車位者不用負擔車道面積,評估公設比至少可下降5%,建商可能回歸總價計價。

內政部今天部務會報安排國土管理署及地政司報告虛坪改革研議方向,包含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建築技術規則修正情形。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住宅空間在扣除避難、救災及機電維生等必要設施後,許多剩餘免計容積額度常被包裝成非必要的娛樂交誼設施銷售,導致高公設比住宅產品充斥市場,增加民眾購屋負擔,因此內政部將透過修法推動虛坪改革,打造合理公平住宅市場。

針對虛坪改革重點,國土署長吳欣修說明,國土署會修正建築基礎規則,考量現在電梯幾乎與樓梯一樣是必要項目,因此會把電梯納入免計容積,有效節制免計容積項目中可能被挪作其他使用的空間。

吳欣修指出,也會限制管委會使用空間的樓地板面積不超過基地容積的1%,如果基地容積的1%未達20平方公尺,則得設置20平方公尺,且不可以超過免計容積上限的總和,盼減少免計容積被濫用。

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地政司長林家正提到,現在停車空間都是以公設來登記,就算民眾沒買車位,也可能要負擔車道面積,造成民眾負擔,所以修法要將「停車空間」調整為專有,可核發權狀、明確歸屬。

林家正解釋,所謂「停車空間」包含3項目,包括停車格、車道與其他必要空間,如下車處、迴轉道等,也會有相關配套措施,第一,車道可無償提供社區住戶通行;第二,停車空間基地的持分分攤,將依停車格面積比例計算,單純以車格面積分攤,不算入車道;第三,法定停車位不得賣給社區以外的人。

地政司長林家正表示,現在停車空間都以公設登記,民眾沒買車位,也可能要負擔車道面積,因此修法將「停車空間」調整為專有,可核發權狀、明確歸屬。(內政部提供)
地政司長林家正表示,現在停車空間都以公設登記,民眾沒買車位,也可能要負擔車道面積,因此修法將「停車空間」調整為專有,可核發權狀、明確歸屬。(內政部提供)

針對修法效益,林家正指出,首先是讓停車空間與一般居住公設如梯聽等做出明確區隔,第二是讓停車空間負擔更公平,也就是沒有買車位的住戶不用負擔車道面積,停車空間面積就由有買車位的住戶來分攤。

林家正透露,對於已興建中建案及都市更新計畫報核個案,也將有過渡條款、緩衝宣導期及正式施行日期,降低制度改變影響。

至於是否會影響房價,吳欣修認為,應該不會,因為總銷售坪數沒變,但一定會衝擊現在買賣方式,像現在會分為單坪價格或總價計算,若建商坪數灌得多,就會宣稱單坪價格便宜,若坪數少就用總價來談,但若規則都一致,就很難再使用不同話術,建商較可能回歸總價計算。

至於修法時程,吳欣修強調,建築基礎規則9月底前會預告,預告20天後修正,預計10月就會對外公布。至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涉及修法,預計10月底前會送行政院,並趕在這個會期就送到立法院審議。(編輯:張若瑤)11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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