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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前具結程序瑕疵 謝依涵被控偽證無罪

2015/11/26 12:37(11/26 12: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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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6日電)八里雙屍案被告謝依涵案發後,曾誣指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等3人是共犯,被依偽證罪起訴。台灣士林地方法院認定謝依涵作證前具結程序有瑕疵,今天判她無罪。

案發後謝依涵一度指稱呂炳宏、媽媽嘴咖啡店顧問歐石城與友人鍾典峰也是命案共犯。檢察官依偽證罪嫌起訴。

判決指出,法院勘驗謝依涵民國102年3月6日在偵查庭面對檢察官謝榮林訊問時的偵訊光碟,檢察官未要求謝依涵朗讀證人詰文,也沒告知如果作證會讓自己受刑事追訴,可拒絕作證,而只由法警拿證人詰文給謝依涵簽名,過程約10秒鐘。

法官審酌,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作證前須朗讀證人詰文,但謝依涵未朗讀,檢察官也未告知謝依涵可拒絕作證等權利,具結程序有瑕疵,不具具結效力,即便謝依涵說謊,也不構成偽證罪,判謝依涵無罪,仍可上訴。

謝依涵102年2月下藥迷昏富商夫婦陳進福、張翠萍,持刀殺害兩人後棄屍淡水河,並盜領兩人存款。一、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謝依涵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明天宣判。10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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