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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裁定刑事補償 徐自強:獲得道歉

2017/11/9 17:34(11/9 18: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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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9日電)高院今裁定徐自強獲新台幣2812萬元的刑事補償,徐自強說,某種程度來講,自己獲得一個道歉,「整個案件都結束了,心情比較輕鬆」,未來希望能在司法改革這條路上盡一點心力。

被控擄人勒贖而歷經9次死刑判決的徐自強,去年獲判無罪確定後,聲請刑事補償;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裁定補償徐自強2812萬元,創刑事補償非執行死刑者的最高賠償紀錄。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在臉書上放置一則徐自強對此裁定的感想影片,徐自強在影片中提到,得知法院判決心情是百感交集,這個數字對他來講很有意義,對一個冤案受害者來講也很有意義,對於整個刑事補償也很有意義,因為以前的刑補對受冤者不公平,但他覺得司法有進步,願意真的去補償一些受過冤屈的人,這個比較有意義。

徐自強也說,這是另一種跟他道歉的方式,不過「自由是無法補償的」;補償對一個受冤者來講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還他失去的自由,但那是不可能的。

徐自強接受記者電訪時則說,高院今天作出這個裁定,對他與家人來說是完全結束、整個案件都結束,心情比較輕鬆,「因為這起案件還沒結束時,感覺有一個東西卡在那,你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也不知道要不要繼續開庭」。

至於人生下一步規劃?徐自強表示,「目前完全沒規劃」,只想在司改會幫忙,因為案件今天能走到這邊,是靠很多人幫忙,希望自己能在司法改革這條路上盡一點力,不希望再有人跟他走一樣的路。1061109

【這個判決,對我是有意義的】

徐自強案刑事補償2812萬 【這個判決,對我是有意義的】從卡車司機轉行經營小本生意,結了婚、兒子上了小學,原本有著平凡穩定的小日子,1996年卻因為同案被告的誣陷,在26歲被羈押,冤判好幾個死刑,這一去就是16年,經手的法官多到甚至有父女判到同個案子。徐媽媽多年奔波、甚至賣房持續訴訟,只求為兒子平反,民間司改會在認識了阿強的案子之後,展開救援行動,而死牢中的阿強,每天在1.368坪的舍房戴著腳鐐,日復一日處在可能被槍決的陰影下。「我每天睡前就把家人幫我準備的,執行要穿的衣服穿上,隔天醒來發現不是輪到我,就折起來收好。明天?我不知道有沒有明天。」因為《速審法》上路,規定羈押不得超過8年,徐自強在2012年獲釋,走出看守所的他已經43歲,兒子大了,孫子有了,他的人生因為判決,曾經活在陰影中,沒有明天,也因為判決,終走向完全不同的道路,有了書《1.368坪的等待》和紀錄片《徐自強的練習題》,在今年也以推動者的身份,在TEDxTaipei演講,喚起大眾對司法、人權議題的重視。2016年無罪判決確定後,徐案的補償金以最高金額求償,每日5000元計算,2017年11月9日法院判定核計補償2812萬元。一個人的青春歲月值多少錢?不知道。痛苦可以量化並計價嗎?很難回答。但法院做出這樣的判決,是具有指標意義的,就像現在被問起還相不相信人性,阿強總說:「我相信人,我相信人會改變。」延伸閱讀:徐自強給台灣司法的練習題 >>https://www.jrf.org.tw/articles/1265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貼上了 2017年11月8日


延伸閱讀》絕情谷底的男子 徐自強的練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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