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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案受害家屬致信特首 籲特案處理

2019/7/18 11:00(7/18 13: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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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8日電)以陳同佳案為由,香港政府推動逃犯條例修法卻激起反對修例的示威,且持續至今。港媒報導,陳同佳案被害者潘曉穎父母6月底曾致函特首林鄭月娥,希望港府考慮以「特事特辦」態度處理。

香港01今天報導說,潘曉穎父母希望港府以「特事特辦」態度處理,信中提及4個方法,包括:以「單次個案處理」方式,賦權香港法庭審理單一個案、港府以「行政指令方式」單次移交疑犯、賦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權、勸說疑犯到台灣自首。

這封信稱,台灣當局多次表示不接受以修訂逃犯條例方式移交疑犯,修例即使完成也無助解決陳同佳殺潘曉穎案,但夫婦二人非常感謝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對她因事件承受壓力及屈辱感非常難過。

他們說,對女兒遇害一事無法釋懷,懇求林鄭月娥在修例引發非常重大爭議後,考慮各種方法,包括「過去存在客觀限制不可行」的方法,再次盡力為女兒討回公道,「香港社會經歷如此非常罕見龐大爭議後,期望特區政府能以突破固有框架方式處理此事。」

報導說,二人在信中結尾指,預計嫌犯陳同佳可能最快今年10月獲釋,希望特首、律政司司長及保安局局長能夠在立法會休會前完成有關程序,「這是我們唯一的請求」,並指希望獲得林鄭月娥的回覆。

去年2月,20歲的潘曉穎與19歲男友陳同佳到台灣遊玩,後遭陳同佳殺害。陳同佳逃回香港,雖然台灣三次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希望遣送陳同佳,但未獲回應。香港保安局則於今年2月12日提出修改逃犯條例,要一次解決台灣與澳門、中國大陸嫌犯移交的問題。

但逃犯條例修訂案引發爭議和香港社會的強烈反彈,擔心港府或北京當局會藉此將政治犯引渡至中國大陸受審,香港社會接連發起數次大規模示威抗議,6月12日包圍立法會的集會更演變成警民嚴重衝突。

為平撫反對聲浪,林鄭月娥6月15日宣布,由於台灣已表明不會接受在現有修例情況下移交涉嫌在台殺人的陳同佳,因此修例迫切性已不存在,港府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但之後,港府就沒再提出解決陳同佳案的處理方案。(編輯:翟思嘉/周慧盈)10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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