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理賠加善款 太魯閣號事故每名罹難者領逾3000萬元

2021/4/28 20:13(4/28 21:57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8日電)台鐵太魯閣號事故造成49人罹難,台鐵確定參考普悠瑪事故賠償金代位求償,加上衛福部募得的善款,每名罹難者可由家人領取超過新台幣3000萬元。

台鐵5月初將分區與太魯閣號事故罹難者家屬談理賠,並參考普悠瑪事故每名罹難者的賠償金額1570萬元為目標,其中包含已給付的10萬元慰問金、250萬元補償金及正在簽辦的280萬元濟助金。

台鐵表示,1570萬元是暫訂金額,如果未來經司法訴訟後,求償到的金額高於1570萬元,會將多出的金額轉給罹難者家屬;若求償金額低於1570萬元,由台鐵吸收差額。

另衛福部為太魯閣號事故募得逾10億元,其中,每名罹難者1500萬,也就是理賠金加善款,每名罹難者可由家人領到至少3070萬元。

台鐵指出,同樣1570萬元,代表的意義不同,普悠瑪事故錯在台鐵,1570萬元是賠償金,太魯閣號事故主要是施工廠商造成,除了慰問金、補償金及濟助金共540萬元外,其他是由台鐵替罹難者家屬向廠商求償,並先由台鐵支付款項,避免罹難者家屬花太多司法訴訟等待時間。

至於衛福部募得的善款,是社會愛心人士的捐款,台鐵認為不應與賠償混為一談。(編輯:陳仁華)110042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太魯閣號事故 花蓮地院裁定李義祥、華文好續押3個月
172.30.14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