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兩岸每月10日前不發上月工資 廣東罰百萬2015/6/14 19:50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台北14日電)台商們注意了!廣東將頒新規,工資屬按月支付的,發薪日不得遲於次月10日。用人單位無適當理由逾期未發(或未足額發放)工資,最高可處人民幣20萬元(新台幣100萬元)的罰款。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