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酒駕連續肇事 高雄汽車駕駛最高恐罰逾18萬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2日電)陳姓汽車駕駛昨天酒後無照沿高雄鼓山區明誠三路行駛,與機車發生擦撞後駛離,後續再自撞花盆及路旁機車後停下,陳女遭依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另最高恐遭處新台幣18萬多元罰鍰。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員警今天說明,45歲陳女昨天下午3時53分許駕駛車輛沿明誠三路由東向西方向行駛,與同向韓姓機車騎士發生擦撞,陳女未依規定處置即逕自離開現場。
警方表示,陳女隨後於下午4時1分許沿美術東四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駛至美明路口時,再自撞大樓花盆,同樣未依規定停留處置,繼續沿美術東四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駛,碰撞路旁停放機車後停下。
警方提到,陳女經實施檢測,酒測值為每公升1.19毫克,超過法定標準值,詢後依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另此次三起事故均無人員受傷。
警方補充,陳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包含酒駕肇事、駕車肇事無人受傷而未依規定處置、不依規定使用燈光、領有機車駕照駕駛小型車等多項違規,合計最高可處18萬6600元罰鍰。(編輯:張國政)115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