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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正當防衛認定嚴格 無罪案例少

2018/9/2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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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日電)中國警方1日認定昆山「反殺案」為自衛殺人,引發中國大陸輿論有關「正當防衛」的權利與限制的爭論。中國大陸律師表示,過去認定自衛殺人而無罪的判例很少,與僵化的司法體系有關。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報導,中國法律有明確要求正當防衛行為要發生在不法侵害行為正在進行時,這一點與一些歐美國家的法律有差別,也造成以往類似案件中,嫌疑人最終被法律認定「正當防衛」而免除刑責的案例很少。

報導說,中國的檢察機關以及法律專家均認為,「緊迫性」和「必要性」是衡量正當防衛行為的兩個重要原則。

但報導引述黑龍江濱利律師事務所刑事律師王秋實表示,按目前中國刑法,提前防衛是不行的。另一方面,以往中國最高法院的判例也顯示,司法往往不允許被侵害者在對方逃離時追擊。

報導表示,昆山案發生後,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的官方微博曾發布一則貼文,指中國裁判文書網上100份以「正當防衛」為由要求輕判的二審(終審)刑事判決書,僅有4份被法院認定,而被最終認定為故意傷害罪的多達76份。但這條貼文最後遭到刪除。

王秋實認為,正當防衛條款在中國司法被成功啟動的案例較少,原因「非常複雜」,其中一個原因是司法機關對這一條款使用上的「僵化」。

「因為他們只是在類似於教科書理論的層面上去認定正當防衛」,王秋實說,「我們機械性、教條性地認為,人應當無時無刻不保持理性」。

歐美法律經常將防衛行為實施者的主觀情緒和感受考慮在內。王秋實指出,中國司法並沒有考慮這一層面。而事實上,他認為,要求人在受到侵害的情形下準確判斷侵害和危險的程度,是「根本不可能」。

律師王萬瓊則指出,中國司法對社會維穩的考慮可能也是造成正當防衛案例較少的原因之一。(編輯:翟思嘉/馮昭)107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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