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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夫無罪 王全璋妻聲明斥中國公檢法有罪

2019/1/28 15:31(1/28 15:4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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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8日電)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中國維權律師王全璋有期徒刑4年6個月。他的妻子李文足隨後發表聲明強調「王全璋無罪」,並指對王全璋施以酷刑的中國公檢法有罪。

據李文足的推特,她聲明指出,「王全璋無罪,公檢法有罪!法官周虹、林崑有罪!他們對王全璋及709律師和公民案的抓捕、酷刑、起訴、判決等所有的行為,都是違反中國現行法律的」。

聲明說,「特別是公檢法(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對王全璋等人實施慘無人道的酷刑,並威脅遭受酷刑的人不許揭露酷刑,是滅絕人性的」。

42歲的王全璋代理過許多敏感案件,為弱勢民眾維護權益。2015年8月3日,他在當局對維權律師和異議人士的大抓捕行動中(709案)被帶走;2016年1月8日,天津市公安局宣布逮捕王全璋,指控他涉嫌顛覆國家政權。

遭拘捕後,王全璋幾乎與家人和外界失聯。期間獨自扶養幼子的李文足為了王全璋持續奔走,但也不斷遭到警方的阻撓、恐嚇和打壓。

曾說自己愛美的李文足稍早前甚至剃光了頭髮,藉此向當局表達「我可以無髮、你不能無法」的立場。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個月26日終於一審開庭審理王全璋案,卻以涉及「國家祕密」為由不公開,也未當庭宣判,直到今天上午才判決指「認定王全璋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5年」。

王全璋是「709案」數百涉案人當中最後被處置的在押人,有「709案最後一人」之稱。

在與王全璋被迫分離近3年半後,李文足說,「我尊重和支持王全璋的一切選擇,我會繼續為王全璋維權,我會帶好孩子,等待王全璋回家」。(編輯:周慧盈/邱國強)10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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