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提除籍證明 陸委會:格式有疑慮僅部分採認
(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13日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今天赴陸委會前開記者會,提出除籍證明書,佐證大陸戶籍註銷時間在1993年4月26日。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回應,格式有疑慮,僅採認2025年3月繳回時間。
李貞秀今天在記者會上拿出一份證明,佐證1993年4月26日嫁入台灣後,中國大陸湖南省衡南縣戶籍已經註銷。她強調,在2004年兩岸條例修正條文生效前完成大陸戶籍註銷,這份證明也經海基會認證,去年繳回移民署,不是去年才除籍。
陸委會今天下午召開臨時記者會回應。梁文傑表示,李貞秀說在1993年註銷大陸戶籍,她所提供的證明也是這樣寫著「於1993年4月26日嫁入台灣後已將湖南省衡南縣戶籍註銷,特此證明」。
梁文傑表示,李貞秀1993年4月26日嫁入台灣、1999年獲得定居身分;不過在1999年,兩岸條例還沒有要求單一戶籍制度,也就是說李貞秀從1993年嫁來台灣到1999年取得定居,這段時間都不可能去註銷對岸戶籍,因為政府沒有要求。
梁文傑提到,李貞秀提供的證明也與其他陸配繳回的證明寫法不一樣,其他陸配提供的證明會寫明「西元某年某月某日來註銷證明」,與發給證明日期一致,不會如同李貞秀提供的證明,將大陸戶籍註銷時間回推,寫法非常不同。
梁文傑直言,為了辨別李貞秀所提供的證明,也調出其他來自湖南省衡南縣戶籍註銷證明,格式均與李貞秀的證明不一樣,李貞秀提供的證明顯得「有點怪異」;於是這份李貞秀的除籍證明僅採認她繳回的時間點,也就是2025年3月。
對於李貞秀授權陸委會處理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梁文傑表示,歷來不管是哪一個國家的配偶,放棄原有國籍必須自己去辦理,「你要放棄美國籍,外交部也不會去幫你辦,放棄對岸國籍,陸委會只有請你自己去處理」,會將李貞秀提出的文件還給她本人。
梁文傑強調,李貞秀的大陸除籍證明在2025年3月份才交給移民署,也就是說她的台灣身分在2025年3月才算完成程序;換句話說,她在2023年底被提名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時,確實有「雙重戶籍」,不符合兩岸條例參選資格規定。(編輯:楊昇儒)11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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