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食管法修正 王品:盼徹底執法

2014/11/18 19:2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羅秀文台北18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黑心食品業者最高可罰新台幣20億元,王品表示,盼政府徹底執行,讓食安更有保障。

食管法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不肖業者添加有毒、有害人體物質、攙偽或假冒、使用未經許可添加物、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有毒者,從現行處6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改為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且增訂條文沒入或追繳業者不法所得財產或其他利益,主管機關有相當理由認為處分人移轉財物給第三人者,得沒入或追繳第三人利益。

刑責部分,三讀修正通過條文將食品添加有毒物質、攙偽、未許可添加物、有毒食品容器等犯罪行為人,從現行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800萬以下罰金改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以下罰金,情節輕微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

對此,王品表示,希望政府能徹底執行,讓食安更有保障,台灣以美食聞名,希望能鞏固。10311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