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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保險擴大承保對象 家人也納保

2018/12/2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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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5日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宣布,為持續推廣微型保險,即日起擴大承保對象,從原本限本人投保擴大至家庭成員也能納保。

金管會統計,微型保險自2009年7月開辦以來,截至今年11月底,已有27家保險公司開辦微型保險,包括15家壽險公司及12家產險公司,累計承保人數達62.5萬人,累計承保金額新台幣2036億元;其中,今年至11月底承保人數新增12.3萬人,保費收入5475萬元。

金管會表示,由於微型保險目前將經濟弱勢、原住民、農漁民、身心障礙者等特殊身份納入,考量到家中成員發生事故時,也會對承保人的經濟生活造成影響,因此擴大承保範圍至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直系血親或家屬都適用。

且由於原本經濟弱勢認定條件包括單親年所得35萬元以下、夫妻二人年所得70萬元以下的限制,在將家人納保後,若家人有配偶、合計所得超過70萬元,就會排除納保的資格。

此外,為配合今年6月13日保險法修正條文,金管會也將原本「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的「殘廢」用語改為「失能」,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精神。(編輯:郭萍英)1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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