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修正報關手冊 籲輸出人確實辦理輸美新規
2025/5/2 20:22(5/2 20:38 更新)

(中央社記者羅元駿台北2日電)財政部今天表示,配合經濟部貿易署輸美聲明書規定,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貨物屬台灣產製者應填報「YT」;非屬台灣產製者則填報「NT」,並呼籲輸出人應配合辦理相關輸美報關新措施。
財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為配合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自5月7日起輸往美國的台灣產製貨品應檢附「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財政部關務署於今年5月25日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
財政部說明,要求輸往美國且報單類別屬G3、G5、D5、B8、B9者,應於出口報單「主管機關指定代號」欄位填報是否為台灣產製者,貨物屬台灣產製者,填報「YT」;非屬台灣產製者填報「NT」。貨物輸出人或報關業者未依規定逐項填報「YT」或「NT」者,海關不予受理報關。
關務署進一步解釋,為避免延宕出口通關,報關業者受委託申報時,應先取得貨物輸出人提供的聲明書正本後,才能於出口報單填列指定代碼向海關申報。
關務署表示,海關核定通關方式為C2(文件審核通關)及C3(貨物查驗通關)者,貨物輸出人應檢附聲明書正本辦理通關。而通關方式為C1(免審免驗通關)者,海關將透過資訊系統以錯單或應補辦事項A59訊息通知輸出人於3日內檢送聲明書至出口地海關,未依規定提供者將受裁罰。
關務署強調,若業者涉具結聲明不實將依規定移由國際貿易署處罰,而涉有刑事責任者,則依法告發。
關務署呼籲,為積極防杜其他國家貨物透過台灣違規轉運規避美國加徵關稅,輸出人應配合辦理相關輸美報關新措施。(編輯:張若瑤)11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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