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修正案可能影響4成供電 能源署盼維持現行條文
(中央社記者謝怡璇台北18日電)能源署長吳志偉今天表示,若在野黨團版本空污法修正通過,地方政府可片面公告禁止電廠使用燃料,將衝擊全國用電。預估受影響的全台燃煤發電及燃氣發電總發電量約1100億至1200億度,影響程度大,盼立院聽取產業界建言,維持現行條文。
若以全台燃煤發電及燃氣發電總發電量,以及每年整體用電需求量近3000億度計算,初估影響約4成供電。
國民黨與民眾黨團等提出空污法修正草案,於5月底立法院表決通過逕付二讀。
經濟部今天召開「114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記者會,能源署長吳志偉提到,空污法修法可能會導致許可證未完成審查即失效,讓產業面臨停工風險;下修許可證效期及縮短3級防制區展延期限,將衝擊經濟發展;法律不明確也會影響企業投資可預期性,導致投資縮緊;地方政府可片面公告禁止電廠使用燃料,也可能衝擊全國用電。
吳志偉說明,經盤點,目前會受影響燃煤機組共18部,總裝置容量約11.4GW,換算每年發電量約600多億度;受修法影響的燃氣機組共20部,裝置容量共約9.2GW,每年發電量在500億度以上。
吳志偉表示,若將受影響的燃煤及燃氣發電量加總,相當於每年有約1100億度至1200億度電受影響,全台每年整體用電需求量為近3000億度,影響非常大,建議立院應聽取產業界建言,維持空污法現行條文。
吳志偉提到,一旦空污法通過,北東電網供電區域恐將受到嚴重衝擊,因為核二廠除役後,僅剩下花蓮和平電廠、基隆協和電廠。兩個電廠若因空污法提早除役,北東電網將缺乏自主電源,供電風險大幅提高,屆時,包括台北市大同區、中山區以東、新北市板橋區以東及基隆市等供電,都會受到影響。(編輯:楊蘭軒)1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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