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生活李艷秋告自由時報性騷成立 北市裁罰2016/1/5 21:40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5日電)資深媒體人李艷秋申訴自由時報性騷擾,第二次裁決出爐確認成立。鍾姓記者與邱姓主編因情節重大,北市社會局今晚說,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兩人可處最高新台幣10萬元罰鍰。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支持中央社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小額贊助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