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生活私校解散剩餘財產 只能充公2017/11/23 19:11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3日電)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明確規範私校解散後的剩餘財產,只能捐給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或是所在地的縣市政府。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