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保險法6日預告 保費20%做職災預防重建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5日電)勞動部明天將預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為整合職災預防與重建業務,將從年度保費提撥最高20%辦理職災預防及重建,並調整職業病鑑定制度為中央鑑定單軌一級制。
國內勞工保險一直以來都是以綜合保險方式辦理,其中職災保險受限於普通事故保險納保對象、加保方式、給付內容等,在綜合保險規範內容下難以單獨調整,像是受僱4人以下勞工是自願加保,若沒有加保,勞工發生職災就沒有給付保障等。
總統蔡英文競選政見之一為訂定勞工職災保險法,勞動部今天宣布,將於明天預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草案總計6章106條條文,立法後也將訂定23個子法,預告期間至8月4日止。
根據預告草案,職災保險將擴大納保對象,只要是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不論僱用人數皆強制納保,若是臨時或短期受僱於自然人雇主的勞工則納為特別加保對象,未來將提供簡便的加保措施。
保險費率部分,則按現行各行業別職災保險平均費率(最新平均費率為0.21%)計收保費,投保薪資下限為基本工資,上限則採勞退提繳級距第8組第44級的新台幣7萬2800元。
另外,職災保險法保險效力的起算時間點是從勞工的到職日起算,雇主未申報投保手續,當勞工遇職災時,仍得請領保險給付。
罰則部分,雇主未申報投保可處新台幣2至1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針對未申報期間發生職災,勞工請領保險給付者,可再處雇主10萬至300萬元的罰鍰。
此外,這次職災保險制度也會連結災前預防與災後重建工作,像是整合職災預防與重建業務,並於年度應收保費20%範圍內提撥經費支應辦理,另也調整職業病鑑定機制制度,由雙軌二級制調整為中央鑑定單軌一級制。
勞動部表示,現行參加勞保投保單位數為56萬餘家、勞工1038萬餘人,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後預估將增加納入4人以下投保單位14萬餘家、約30萬餘人。(編輯:張芷瑄)108060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