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活性碳口罩廣告不實 公平會開罰10萬元

2020/7/1 17:5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日電)公平會今天決議,華宸公司銷售抗菌抗VOCs活性碳口罩,刊載「吸附力優於市售活性碳30倍」等文字涉及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開罰新台幣10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委員會議決議,華宸公司被檢舉銷售的口罩商品,刊載「VOCs椰殼活性碳(吸附力優於市售活性碳30倍)」及「利用特殊技術30倍於市面吸附能力之活性碳及高科技結構設計,可吸附空氣中之揮發性有機溶劑(如甲醛、甲苯…等環境賀爾蒙)及化合物與臭味。」等,涉及廣告不實。

公平會表示,華宸表示是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進行「甲苯吸附效率測試」,顯示他們的商品較其他活性碳材質口罩之甲苯吸附效率約30倍。

不過,根據工研院提供意見,「甲苯吸附效率測試」的對照組中並無材料,是空白試驗,華宸認為對照組中為活性碳商品,恐有誤解。

公平會表示,活性碳口罩廣告宣稱對揮發性有機物的吸附效果,為影響交易相對人作成交易決定的重要因素,華宸錯誤解讀工研院測試,廣告內容並沒有客觀事證依據,足以引起一般民眾對商品品質產生錯誤認知或交易決定。(編輯:鄭雪文)109070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