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80歲聘外籍看護免評遲未上路 民團籲立即實施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9日電)80歲以上聘外籍家庭看護工得免醫療機構評估修法通過,但因配套擬定中仍未上路,雇主團體今天抗議政策延宕,要求勞動部立刻加速配套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包含80歲以上長者聘外籍家庭看護工得免醫療機構評估,法令後續也經總統令公布。不過因勞動部擔憂計畫上路後,恐出現外籍看護工「棄重擇輕」的狀況,影響重症家庭權益,因此正擬定配套措施,預計7月底正式上路。
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今天發布新聞稿,對於政策延宕至7月底上路表示抗議及不滿,認為修正案原本立意良善,但勞動部未能完成相關配套,使得家有長輩、有照顧陪伴需求的家庭已苦候6個多月。
雇主協會表示,超高齡社會中,許多家庭長者因子女外地工作或無法陪伴在旁,需要外籍看護協助,修法通過時,家有長者的家庭充滿希望,認為這項政策將有效簡化申請流程,免去長者舟車勞頓、往返醫院開立巴氏量表,也可省去為取得量表所耗費的時間與金錢。
雇主協會提到,然而勞動部卻以需與移工來源國協商、修訂表單等理由一再延宕,遲遲未見具體進展,甚至勞動部與衛福部數個月來彼此互踢皮球,顯露行政傲慢與效率低落,這種拖延不僅無視家庭的照護需求,更讓原本應為「興利」的政策淪為空談。
雇主協會強調,勞動部長洪申翰屢次強調外籍看護恐傾向選擇輕症個案、避開真正需要照顧的重症家庭,但這情況在修法前就已是常態,勞動部應加強的是外籍看護必須履行工作契約的規範,並限制轉換雇主次數及原因。
雇主協會表示,要求勞動部立即加速配套措施的制定與實施,公開進度時程並接受社會監督,同時也呼籲政府正視移工合約執行與訓練問題,而非一味以「防弊」為由,創設更繁瑣的制度。(編輯:張雅淨)1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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