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箱老照片》徐自強案 纏訟21年司法冤案
2025/10/15 07:00

(中央社網站)台劇《無罪推定》取材自台灣司法史上最具爭議的冤案之一「徐自強案」。案件源於民國84年9月1日,富商黃春樹遭綁架後立即被撕票,但歹徒仍持續打電話勒贖。警方在取贖時逮捕黃春棋。
黃春棋供出徐自強與陳憶隆兩名共犯。10月22日陳憶隆被捕後,指稱主謀是黃春棋的親哥哥黃銘泉,但黃銘泉早已逃亡泰國,並於當年12月遭仇家殺害。
徐自強於85年6月24日在律師陪同下投案,始終堅稱清白。全案歷經21年的司法訴訟,徐自強遭判死刑9次、無期徒刑2次,前後共有72名法官審理。其間,大法官會議於93年7月23日中作成582號解釋,明確指出僅憑共犯自白不足以定罪,降低人民因他人任意供述而遭定罪的風險。
104年9月1日更九審,徐自強首度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於105年10月13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並解除限制住居。徐自強共計被關押5,624日,最終獲得2812萬元冤獄刑事補償,為台灣司法史上金額次高案例,僅次於江國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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